2020年2017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2017-05-12

  党建,即党的建设的简称。对于党的建设工作,你一定有自己的实施意见吧。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2017党建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2017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构建抓党建责任体系、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提升党员能力素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方法,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全面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内容,努力使党的责任落实具体化、教育管理科学化、工作制度规范化、活动开展经常化、作用发挥最大化,构建适应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使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和维护稳定的能力,真正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先锋模范;努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平时作用明显,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随时随地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工作要点

  (一)落实从严治党、制度治党各项责任

  1、构建“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镇党委、党总支与党支部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逐步构建“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工作三级责任体系。同时,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机关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点制度,继续选派机关干部挂职薄弱村“第一书记”,真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2、从严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张汪镇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张汪镇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制度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年内组织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严格规范村级党组织生活。实施“三规范一保障”工程,制定《村级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操作手册》,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党的纪律;推行村干部坐班、党员街长(楼长)包片服务、“两托管一代办”等制度;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实施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党务、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考评机制。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年底前自上而下层层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将党建工作纳入履职单位和党总支、村级年度绩效考核中,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加大党建工作权重;明确奖惩措施,实行重奖重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党组织书记大力宣传表彰,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或给予免职处理,从而使管党治党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5、实施“一岗双责”党委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实施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6、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关于做好张汪镇党员集中培训的实施方案》,坚持培训内容和党员需求、形式创新与方法灵活、注重实效和落实长效“三个结合”的模式,建立党员点学、组织派学、专家授学、课后评学相结合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着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办张汪大讲堂,定期邀请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卫计局等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分别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新任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依法行政、计划生育等业务培训班,使全体党员轮训一遍。依托中共滕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旧址五所楼懋榛小学等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深化红色教育。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的作用,提升党员干部创业致富技能。

  7、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铸核强心”工程,强化村党组织书记能力培训,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制度。充实完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信息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设立实绩档案,将任期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不断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深化星级化管理,年底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评定,落实奖惩措施。

  8、实施党员分类管理。根据党员不同特点,采取“五管”分类管理模式,从严日常管理,即在职党员“目标式”管理、无职党员“设岗式”管理、贫困党员“帮扶式”管理、年老党员“关爱式”管理、流动党员“跟踪式”管理。通过分类管理,实现党员全覆盖,从而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彰显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9、从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实施发展党员“培优固本”工程和“向阳计划”,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村级班子任期目标管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把党员发展工作同村级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不断为班子建设培养人才。对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实施重点管理,争取用1-2年的时间消除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建立健全约谈机制,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力的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扎实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活动,坚持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评价淘汰制度。

  10、深入做好“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双向”管理制度,定期将市派“第一书记”工作动态反馈给派出单位和上级组织部门,确保他们及时掌握其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合力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在市派“第一书记”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从机关选派政治素质高的机关干部到部分薄弱村任“第一书记”,定期召开“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座谈会,了解掌握他们工作生活的真实情况,听取他们意见建议,积极为“第一书记”和选聘大学生村官搭建作用发挥平台,实现薄弱村的转化提升。

  11、扎实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不断完善老干部活动阵地,适时建立市老年大学分校或老干部活动中心,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进提升老干部工作服务水平,把服务老干部与发挥老干部作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

  (三)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2、深化村级班子任期目标管理。以村级班子“四定双诺三挂钩”任期目标为抓手,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完善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村级班子任期目标由三个年度目标组成,一年一考核,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通过征求群众意见,村“两委”集体商议,提报镇审核,反馈给党员群众“两上两下”的方式制定。通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制定,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村级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3、继续推行“清单制”落实机制。通过“户户到”大走访、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等方式,收集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列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定出整改目标、责任单位、承办人员和办理时限,确保一抓到底。专门成立督查组,实行立项督查,及时通报“问题清单”落实情况,并将最终办理情况纳入到责任单位年终考核指标中,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14、进一步加强村社共建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村党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社共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村通过“组织共建”即鼓励村主职干部与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交叉任职,“目标共建”即合作社与村“两委”签订战略协议,“利益共建”即党组织提供服务,合作社做大做强的形式,把党支部的政治、组织优势与合作社的市场、技术优势有机融合,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号召力。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依托“一清二扩三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鼓励非公企业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和活动形式,规范管理非公企业党建经费,努力使全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

  15、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制定《张汪镇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较强、党建工作较为扎实、党员作用发挥较好、群众满意度高为原则,明确创建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党支部自查申报、所在党总支推荐上报、镇党委复查验收的创建程序,力争每个党总支至少创建1个党建示范点,年内进行表彰奖励。

  (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16、不断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工作制度,制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建立乡村技术人才库,充分发挥全镇各站、所的工作职能,形成人才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各站、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调查并培养造就一批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尤其是各类致富带头人。进一步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在全镇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17、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村党组织讨论研究,镇党委考察确定的办法,从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中选拔后备干部,按照村“两委”干部职数1:1配备,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健全完善优胜劣汰的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制度,积极为后备干部的成长搭建良好平台,把条件成熟的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及时选入村“两委”班子。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组织科,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量化考评。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活动有领导机构、有实施方案、有推进措施、有明显成效。

  2017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篇二

  各党(总)支部、兴事发集团党委:

  2015年全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主线,统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坚持深度融入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为加快建设游仙镇绵阳市“十强乡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净化党员干部灵魂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紧紧围绕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富乐大课堂和百姓故事会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增强政治定力,强化“三个自信”。持续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进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实施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干部修身行动,引导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持续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贯彻落实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结合反法西斯战争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加强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感恩教育和基本国情、省情、市情、区情、真情教育,充分利用好爱国主义教育、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三基地一窗口”等现场教学基地,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按照党内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务实创新推动从严治党。按照区委制定的《关于严肃政治生活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实施办法》,创新推动全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党性分析,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继续坚持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

  3.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持久地对党员干部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开展“崇德向善、厉行法治”和“缅怀英烈 圆梦中华”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个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经典诵读指导大纲》,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组织参与好“中国好人”“四川好人”“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时代楷模”“感动绵阳十大人物”的评选宣传。

  4.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迅速启动、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七.一”前后以“三严三实”为主题,根据游仙镇实际,将“七个有之”有效的融入到镇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去。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上一次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锻造钢班子、铁队伍

  1.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围绕“五个服务”,开展“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抓好“便民五项服务”工作落实。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深化“亮岗践诺”工作。加强服务党员工作,提升服务群众意识。一是以富乐大课堂为载体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尤其是注重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通过对基层党员开展各种素质的培养,帮助他们解决“做什么”、“怎么做”以及“为什么做”的问题。二是注重对党员的人文关怀。开展人文关怀,知党员所忧、解党员所难,让党员感到组织的关爱,在开展服务党员工作力度上有意识地向流动党员倾斜;三是激发党员服务群众热情。要使党员持续保持高涨的服务热情,在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党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完善党员服务示范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及党员“关爱微行动、实现微心愿”等丰富多样的党员活动,激发服务热情、营造服务氛围。

  创新服务工作机制,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一是创新服务群众的主体。扩大基层服务群众的党员干部群体,在机关选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有效推动发展和民生问题的解决。二是创新服务群众的平台。统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队等功能,将村(社区)各类服务阵地平台进行整合,实现阵地共用、资源共享,发挥村(社区)各类服务场所、设施、资源的整体效能。三是创新服务群众的机制。完善领导包点服务机制、探索“责任联担、队伍联派、党群联动、问题联议、任务联督”等工作机制,形成基层党建与村(社区)发展的共赢局面。不断提升村(社区)党组织的威信及党建骨干力量的党建素养与业务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

  2.建立健全干部任用、考核体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镇村社区干部任用考察机制,对新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管理;完善镇村社区干部任职承诺、廉政承诺的“双承诺”制度,通过科学“定诺”、公开“承诺”、综合“评诺”、定期“督诺”,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完善《游仙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游仙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游仙镇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激发镇村社区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3.全方位加强干部培养、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围绕“四宜新镇”和市“十强”乡镇建设目标,利用富乐大课堂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突出“学习培训提升”,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导向,着力实施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培训,着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党员干部队伍;组织开展“经历补缺+能力提升”行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为镇村社区能力素质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完善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库,不断为游仙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干部和后备干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和统筹使用。选派村社区干部轮流到镇机关各部门上挂锻炼提高村社区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及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培训、预备党员全员培训、普通党员代表集中培训。

  4.落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建立正风肃纪督导组,盯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和警示约谈。实行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开展谈心谈话,对新任职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干部谈心谈话率达到100%。探索镇村社区干部履职预警制度,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对班子不团结、信访反映较多、有意见有情绪、个人重大报告事项不实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加强对干部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镇党委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和请销假制度。

  5.实施党员干部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培训,加大对困难党员干部的关爱力度,激发干部工作动力。

  三、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制订村(社区)书记(主任)权力和责任清单,签订履职承诺书;参照《绵阳市游仙区不胜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办法》和《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评选“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坚持落实好“能人带村”激励措施;注重从大学生村官中发现培养“好苗子”,适时压担重用,进一步充实建强基层干部队伍。

  2.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分行业、系统、领域,按5%—10%比例倒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每个后进党组织选派一名机关干部任“第一书记”或党建指导员,未能实现后进转化升级的帮扶不脱钩,联系干部不得评为先进。集中开展1次后进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大力提升中间状态党组织工作水平。

  3.分层分类加快推动“新四村”建设步伐。继续以“能人带村、产业强村、民主治村、服务乐村”为核心,按照我镇发展规划,遵循村情村貌实际,挖掘辖区资源优势,分类指导、科学领动,整合资源、示范带动,强化自治、组织推动,重点在带动能力强、区域优势好的村社区建立示范点,力争全镇“新四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20%;力争推培出市级、区级示范村,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4.强力推进社区区域化大党建工作。规范推行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两委四定一监督”工作法。加大社区阵地标准化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站面积不少于300平米。指导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社区建立党总支、超过100人的社区建立党委,依托小区、片区科学建立党支部,明确领导责任、运行机制、保障举措。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轮引擎驱动作用,做到没有大的邻里纠纷、没有越级上访、没有群体性事件等“十个没有”,实现无居民摘花踩草、无乱丢烟头等“十无”,走出了一条具有游仙特色的文明和谐小区之路。把小区建成居民“安全的港湾、温馨的家园”。

  5.深入开展“两新”组织集中建党“百日攻坚”活动。厘清“两新”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党组织“百日攻坚”活动,力争单建率达40%、覆盖率达90%。用好用活非公企业党建“三同两议一取向”工作法,巩固深化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制度,确保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企业全覆盖并有效发挥作用。对空壳企业党组织进行整顿,不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实行党建联络员制度。研究探索《“两新”组织党建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管理办法》,引导发挥好“两个政治作用”。

  6.凝心聚力抓实“四基”建设、提升党组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大抓基层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在全镇上下广泛开展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标准化、基础工作清单化、基本能力具体化、基准制度实用化为主要内容的“四基”建设,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增活力、基础工作更坚实、基本能力大提升、基准制度更管用目标。

  7.抓实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坚持分级预审制度,完善“双选双培双评双控”党员发展办法,实施以农村改革支持者、带头发家致富者、产业项目持有者、家居生活美好者、文明新风引领者为主要内容的青年农民培养发展党员计划,全面消除3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制定并实施好《2015—2018 年全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党员先锋行为管理办法》,参照《无职党员作用发挥办法》,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按需设置党风党纪监督岗、政策法规宣传岗、科教致富信息岗、文明新风倡导岗、环境卫生监督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等无职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以岗定责,强化考核,进一步探索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实现途径和办法。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严格处置程序,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用好远程教育站点、微信等教育载体,更好教育服务党员干部。

  8.充分利用“四基地一场所”强化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机关支部活动和七一庆祝等载体,组织带领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红色文化体验基地和“9.30”烈士公祭场所,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9.做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深化干群关系。坚持“走基层”活动常态化,建、管、用、销好“4+2”“4+3”台账;上半年集中开展1次“五走遍一深入”活动;常态化抓好“双联、千名干部进社区、工余时间访民情、与失地农民结对子、与退役困难军人结对子”等活动;落实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示范城”、“双报到三服务”、“党员义工日”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坚持三级代理制度,做好党员干部代理群众事务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动党员干部与群众常联常新、常走常亲。

  10.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加快游仙依法治镇步伐。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基层组织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的意见》和《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办法》,推动依法合规制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率达到100%;规范村级事务决议办法,落实“421”工作法,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探索院落议事会、小区自管委等小单元自治模式和基层民主协商的有效载体,促进基层组织资源转化为基层治理法治化资源。

  四、全面加强人才招引、服务于游仙“四宜”新镇建设

  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吸引各类人才到我镇创业发展。一是加强与九院的联系,吸引科学技术人才将军事技术转化为民用生产,促进我镇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二是加强与职业技术学院和师院的联系,将院校的科研成果在我镇落地生根,促进我镇科教创业产业园的建设;三是加强对外争取,吸引外来人员在我镇创业发展,促进我镇商贸物流和旅游实产业园建设;四是强化服务和外部环境的治理,做好人才的服务工作,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做好人才落户、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保障工作,让他们安心创业发展。

  五、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

  1.强化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明确工作目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从严治党、依法治区、科技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增强纪律规矩的心理认同。强化对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禁而不绝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决问责,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2.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签字背书、一案双查、巡查检查等制度支撑。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按照机关、村社区等不同类别,开展差异化考核。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责任制考核居末位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约谈和诫勉;对“四风”问题突出和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机关部门和村社区,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3.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腐败。调整充实镇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强化镇党委对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强化镇纪委对纪律审查的组织协调。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重点查办腐败易发多发部门、行业和领域的案件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3.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和权力监督、规范干部行为。利用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大会、案发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警示教育专题片、读本,开办全镇曝光警示专栏,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一把手和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的教育监督。对全体镇村社区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

  4.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增强教育活动的实效性、持续性。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两方案一计划”,逗硬整改落实,公开整改过程,集中通报整改情况,做到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强化上下联动整改,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引导各行业系统单位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制定专门方案,上下互动、挂牌督办。上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和巩固拓展活动成果情况,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弹的进行严肃问责。

  5.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取得实效。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区委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两个意见”,着力小微服务、强化细胞监管,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常态化正风肃纪,巩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现象,持续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违纪行为。加强下去机关企事业单位廉政(洁)文化以及家规家风建设。

  六、全面加强党的政法统战群团工作

  1、加强社会稳定工作。依法规范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全,抓好维稳防邪工作,推进信访纠纷化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富乐游仙”建设。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巩固“大调解”工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整合信息平台资源,扎实推进“平安游仙”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建设“法治游仙”。

  2.加强党的统战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的征求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和党外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做好党外人士联系工作。开展好“同心共筑‘中国梦’游仙统战在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法律进宗教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继续开展涉台“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党的群团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开展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三带活动”,构建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其它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服务新格局。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工人先锋号”“青春建功”“素质提升、巾帼建功、幸福家庭、巾帼维权、强基固本”等活动。

  七、全面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完善和落地

  1.健全落实从严治党领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积极探索既加强党的领导又维护法律尊严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适时召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座谈会,促进形成更加健全更加成熟的制度体系。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党委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制度。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每年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纳入绩效考核。

  2.健全落实从严治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系统抓、抓系统”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和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社区干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及时拨付基层组织公共运行经费。落实“一定三有”“三有一化”,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引导力度,积极营造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浓郁氛围。

  3.健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机制。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各党组织书记向镇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党建工作制度;完善自上而下、分级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党建工作“三级联诺联述联评联考联用”制度,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完善党建工作年度考评、考核机制,健全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加大定期专项检查和督查通报力度,对不认真履职的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开展党建创新典型案例推动党建责任落地见效。抓实对镇党委党建工作述职点评意见的整改落实,通过责任、压力传导,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浓厚氛围。

  4.切实加强镇党委党建领导小组自身建设。及时调整充实镇党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落实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完善落实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切实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村社区、场镇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委员会

  5月11日

  2017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范文篇三

  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具有特殊重要性。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克服一些部门和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切实解决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机关党建主体意识不强、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责任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中央《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部门党组(党委)及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部门党组(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自觉做从严治党的书记。党组(党委)其他成员是分管领域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人,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一)党组(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

  1.政治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指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带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2.支持保障。认真贯彻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支持机关党委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按照不低于机关工作人员编制数的百分之二,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把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省直机关部门(行政机关)按照本单位正常公用经费总额的3.5%确定,省直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按不低于2%确定,由机关基层党组织统筹安排使用。各市、县(市、区)也要合理确定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确保党组织活动需要。指导机关党委按期换届,由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书记,配备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般应任满一届。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

  3.协调推进。支持机关工委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讨论和决定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解决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把机关党建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就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动员、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

  4.以上率下。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实效,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良好形象。

  5.考核追责。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时,既要考核业务工作,也要考核党的建设。对同时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行政领导,注重考核党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指导机关党委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体系,对不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完成党建任务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批评教育,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党组(党委)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牵头抓总。认真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以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基本遵循,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2.政治把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机关党建重大事项的政治指导,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把好政治方向。对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

  3.示范引领。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带头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抓好各项党建工作。

  4.督促指导。组织党组(党委)成员定期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督促党组(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经常检查和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严格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机关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主体,对机关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坚持走在前、作表率目标追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是机关党建的直接责任人,要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完成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要积极发挥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协助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机关党委要承担好直接责任。

  1.协助保证。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理论武装,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政治保证。

  2.组织推进。认真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在机关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统筹谋划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确保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协调推进。

  3.教育引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每年对党支部(总支)书记培训一次。认真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管理监督。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协助部门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干部。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鲜明的党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党性党风评议。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向机关工委报告有关情况。做好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5.服务带动。关心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干部群众诉求,建立对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的关爱帮扶机制。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6.述职考核。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向部门党组(党委)报告工作,并向机关工委述职。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考核,组织开展好述职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本职思想,把机关党建作为主责主业。按照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组(党委)的部署要求,抓好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作用,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2.谋划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组织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安排部署机关党建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定期向党组(党委)书记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就履行机关党建责任情况向机关工委述职。

  3.教育引领。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员干部教育计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加强党支部(总支)书记队伍建设,落实与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前谈话制度,经常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交心。

  4.督促检查。督导所属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和指导机关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三、落实党支部(总支)及党支部(总支)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党支部(总支)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机关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确保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党支部(总支)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是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执行者、落实者,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做好本职工作。

  (一)党支部(总支)要落实好具体责任。

  1.统筹推进。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把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最终落实到党支部(总支),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

  2.组织落实。认真落实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关于机关党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党支部(总支)规范化建设,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标准,把好发展党员关口。探索创新,开展主题鲜明、富有成效的党日活动。

  3.教育引导。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务求取得实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督促所属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党性分析评议。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组织决议、履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处理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5.服务激励。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激励制度,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及时了解党员需求,反映党员诉求,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二)党支部(总支)书记要落实好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1.统筹协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做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抓好组织实施。发挥好支委会作用,动员组织党员、群众做好本职工作。围绕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要工作及时向机关党委请示,每年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并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

  2.表率示范。坚持走在前、作表率、敢担当,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参加党内生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带头开展谈心交心,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带头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完成好工作任务,发挥表率作用。

  3.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生活和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认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保证党内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4.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和工作作风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紧密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梳理廉政风险,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对党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发生的违纪行为,及时依纪予以处理。

  四、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建立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作党建工作述职,要把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述职内容。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每年分别向机关工委、纪工委和本单位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党支部(总支)书记每年向机关党委和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各部门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考核评议。

  (二)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地方党委要加强对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考核评价。机关工委要制定规范完善、科学可行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对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部门党组(党委)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地方党委对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考核评价结果,机关工委通报部门党组(党委),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垂直管理单位党组(党委)的考核评价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也要制定专门办法,对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三)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对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有关负责人,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工委、纪工委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较差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由机关工委和纪工委商部门党组(党委)调整其有关负责人。

  (四)严格责任追究。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本文共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