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幼儿园的批复

2017-07-05

  幼儿园,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通常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而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下文是设立幼儿园的批复,欢迎阅读!

  设立幼儿园的批复一

  江口街道中心小学: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江口街道辖区幼儿园园网规划的请示》收悉。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在没有设置幼儿园的村开办教学点,全街道共设置4个。新开办的幼儿园教学点规模必须达到大、中、小三班以上,设施必须参照市三级幼儿园标准配备,所在幼儿园当年年检必须合格。江口中心校要严格把关,规范审批手续,并加强对教学点的指导和监管,切实提高整体办园水平。今后,所有幼儿园的教学点将根据集镇发展规划,再考虑设置与否。

  希江口中心小学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批复。

  设立幼儿园的批复二

  镜湖区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成立芜湖市荆山中心幼儿园的请示》(镜教人[2011]4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芜湖市荆山中心幼儿园”。该园利用荆西小学举办,办园地址在荆西小学原址。幼儿园为公办性质。幼儿园规模为6个建制班。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芜湖市荆山中心幼儿园”隶属镜湖区教育局管理。你局要指导幼儿园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管理和保教的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镜湖区教育局要对幼儿园办学条件进行评估,要确保消防、校舍安全、卫生安全、保卫措施到位,方能开始招生。

  四、幼儿园有关编制、收费事宜应按规定向编办、财政、物价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执行。

  此复

  设立幼儿园的批复三

  同志:

  你提交的《关于要求设立路桥区中盛豪廷幼儿园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实地考察

本文共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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