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教师创业政策最新法规有哪些

2018-11-07

  大连的教师想要做创业,现如今做创业有什么要关注的创业优惠政策呢?大连教师的创业政策有哪些内容?小编为你带来了“大连教师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新政策:高校教师可在职创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决定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更好服务和便利群众。以促改革、调结构,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会议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今年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会议确定,一是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到个人独资企业。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改为长期执行。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二是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鼓励地方盘活闲置厂房等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三是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由10万元或不足10万元统一调为10万元,个人贷款比基础利率上浮3%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并简化手续。四是采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政策措施,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五是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通过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可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经济发展“双引擎”。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一是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二是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三是完善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机制,政府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四是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拓宽融资渠道。五是严格履约监督,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吸引和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会议指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环,有助于为创业创新减负清障。会议决定,集中清理与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审查、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斩断利益关联;除法律规定外,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规范收费,强化监管,完善信用和考评体系,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便利广大群众。

  大连市支持创业的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

  1.对各类人员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贴息政策。

  2.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加入团市委组织实施的YBC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3.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一次性给予6000元创业资金补贴。

  5.劳动者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主创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一次性申领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6.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7.全市每年遴选20户符合产业发展要求、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好、带动就业突出的优秀在孵企业,每户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8.对中小企业孵化基地中的在孵企业购置关键设备的给予补助。设备购置金额50万元以内的给予10%补助,50-100万元的给予8%补助,100-150万元的给予6%补助,150万元以上的给予5%补助。对单个企业的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市中小企业部门)

  (二)税费优惠

  9.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新增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10.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免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残联)

  11.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按实际安置人数,限额最高每人每年3.5万元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

  12.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13.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出租房产在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14.对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6.对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统一降至3%。

  17.统一并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至2万元,对在孵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18.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所得税税率由25%减为15%,所得税优惠10% 。

  19.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20.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在孵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2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3.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4.企业自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市残联)

  25.小微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三)吸纳就业补助

  26.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补贴。

  27.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现有职工总数20%以上的,每招用1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每户每年不超过20万元。

  28.对企业吸纳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1年补贴。

  29.企业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3年内按创业经营实体对为招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30.企业带动6人以上(含6人)就业的,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每招用1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31.采取日常服务与专场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和多媒体推介等形式,促进企业与各类人才对接,满足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四)创业就业能力提升

  32.将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并提供后续专家服务。

  33.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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