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和合伙企业,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内资公司和合伙企业,欢迎大家阅读。
内资公司和合伙企业机构:合伙企业解释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5、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6、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内资公司和合伙企业注册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本文共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