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外商投资仓储公司及分公司审批的过程是怎样的

2018-11-12

  很多人都觉得外资投资企业在国内注册都比较麻烦。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解答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外商投资仓储公司及分公司审批的过程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申请事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外商投资仓储公司

  服务介绍:

  "仓储服务"的定义及业务范围:

  仓储服务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收取存货人支付的仓储费的一种服务形式。仓储服务的业务范围应包括各种类型的仓储服务,如冷冻仓储、鲜活仓储等。

  香港服务提供者在京已投资仓储企业能否转为独资企业:

  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北京已投资的企业,可以通过投资方之间股权转让的方式变更为独资企业。香港服务提供者也可以通过并购的方式在北京设立独资企业。

  独资仓储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香港公司设立仓储公司参照设立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办理,对最低注册资本无特殊要求,但投资总额应符合与生产经营和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原则。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部门:

  区县商务局在规定权限内依法审批,限额以上项目转报北京市商务局或国家商务部审批。

  申请程序:

  1、投资者当向所在区县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独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独资企业章程;

  (5)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6)投资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并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文件;

  (8)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9)企业法定地址证明;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申请时限:90工作日

  其它事项:

  1.投资者应当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独资仓储公司正常经营后,即可在内地设立分公司。

  3. 香港服务提供者设立的仓储公司,可以兴建货仓自用

  申请事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外商投资仓储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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