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劳动合同3篇

2020-09-15

劳动合同是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的,那么劳动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个人劳动合同1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夜班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乙方在试用期及转正后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夜班补贴,夜班补贴标准为每工作日元;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使用员工宿舍,水电费用及宿舍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注:乙方已收到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

最新个人劳动合同2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住 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最新个人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个月,其中试岗7天。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为止。

工作完成之日为止。

二、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工种或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但《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工资制,并保证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元(实行计件、计天工资的,月工资按计件、计天单价结算)。

(四)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乙方在试岗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同时也不支付工资报酬。待试岗期满后,从乙方上班之日统一进行结算。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由于甲方的工作性质导致人员流动较大,故在第一年内应由甲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给员工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在工资中,由乙方自行办理,从第二年起,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病、伤残(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本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但是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以甲、乙双方同意的条件下续订劳动合同,但双方需要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协商有关事宜,并按规定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则本劳动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在60日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二)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单位或从事第二职业;

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和经营秘密,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原同类工作岗位,否则甲方将按照违反《劳动法》和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追诉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与甲方签定劳动合同前,应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否则,若发生劳动争议,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由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双方应签定《培训合同》,因乙方未履行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合同》;

5、双方任何一方未按规定提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均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字): 签证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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