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遍天下书为侣5篇精选感受

2020-10-18

当你独自一人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只能选择一样供自己娱乐的东西,你会选什么。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文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文有感1

如果让你独自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如果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一些可口的零食,一只小宠物,一个百音盒……

如果有人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书。”书?我似乎听到有人反驳,有人取笑了!“真可笑!竟然选择一本书,有什么好?书很枯燥的!”“你应该选择一只小宠物!”“都没东西吃,看你还乐在哪里?”

对于这些流言蜚语,我微微一笑,心想:读书乐趣可多了。读一本好书,就是穿越时空,这是多么美妙的事啊!翻开一本《安徒生童话》,就像是让你走进了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有着惊险刺激的场面,有着幸福美满的场面,有着……。总之,一个个都是身临其境。有的时候,我会为着悲惨的情节而流泪,然而我也会为坏蛋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大快人心。读书让我感受到了许多的情感,使我时不时地情绪化,给了我丰富的感情。你难道不想试一试吗?

读书的分数高。在写作时,会用许多的谚语、名句、成语,不是能为自己的作文添加许多语言美,让别人觉得你更富有文采,美感,自然老师批阅起来,也会连连点头觉得好而为此打了高分,这样自己成绩就高了。这样的好词佳句哪里来,还不是读书时摘下的,所谓不动笔墨不看书,所以我也有读书时用笔摘录的好习惯。

多读书,可以让你多增加一些课外知识。培根先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不错,多读书,增长了课外知识,可以让你感到浑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激励着你不断地前进,不断地成长。从书中,你往往可以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使你不断地改正错误,摆正自己前进的方向。所以,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因为有了书,你会觉得这次旅行是多么的有意义,他会成为走遍天下书为侣。

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文有感2

在我的课本里,有这样一篇课文——《走遍天下书为侣》。学习了这篇由英国作家尤安艾肯的作品后,我学到了很多。

本文主要写独自环绕世界旅行,只能带一样东西娱乐的`假设;然后写你每一次读书都会有不一样的发现,不一样的收获;最后写书如朋友,如家,老友重逢,每日回家,总会有不一样的惊喜。

说真的,如果问我在独自环游世界时会带什么东西供自己娱乐,我会有所迟疑。因为任何东西,只要你细心观察,都会发现惊喜。我真的很难选择:书,是我的好朋友,我很难离开它;塔罗牌,总会让我很好奇,我很难放弃疑问;百音盒,我喜欢那种百思不得其解的感觉,我很能对音乐说再见、、、、、、这个问题,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回答。因为我已经感觉到,身边的、生活中的每一个事物,我都离不开了。我敬佩尤安肯,我相信,每个人喜欢的不止一个,但尤安肯能够做到毫不犹豫地选择书,可见,书对他很重要,书已经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我敬佩他放弃其它东西的勇气,敬佩他对书的无限热爱,我敬佩他。说到对书,我也可以做到尤安肯那样,但是,我不知道我应该选什么书,〈论语〉、〈三字经〉还是〈三十六计〉我无从选择。如果选择塔罗牌,是重新买一副更好的?还是拿现在买好的?或者选择买一副动漫的?我再一次无奈地摇头。选择好难,放弃更难。文中有这么一句话: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东西,无论你看过多少遍。我肯定这句话,的确,当我再一次看同一本书时,总会发现我未留意过的东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的确,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快乐,还有慰藉,不仅能给予我们更多的知识,还能给我们心灵的启示。热爱读书吧,你将会受益无穷!

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文有感3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这句话不长,却说清了我心中的所思所想。书,常被视为良师益友,一首好书常被视为千古绝唱。“书”此字早已深住于我心扉了。

书在我心总的地位深不可测。从幼儿园开始,我就读了人生中的第一本书。虽然只是囫囵吞枣似的马马虎虎的看了几遍。但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幼儿园,小学直到现在,教科书课外书从未于我分离过。渐渐的我才明白我与书早已融为一体,分不开,离不去。

书如清亮透明的镜子,清清楚楚的印着历史,见证着历史的轨迹,书如女子般姣美的容颜,但它却不怕岁月的留下的痕迹。千年、万年,记不起的光年中,是它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历史的瑰宝。书如湛蓝的晴空飘逸的云朵,书是永远不会被淘汰的,不论过了再久也还是会体现出那份不俗,那份古色古香。

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历史,一笔一划一横一竖,尽覆于甲骨绢锦的纸张上。而书的历史,也是从文字诞生的了那一刻开始的,而随之诞生。数千年的岁月,转眼即逝。数千年的文化,在历史在长河中,也不只淹没了多少。时代天幕上璀璨的光芒,又黯淡了多少。那东边天空离太阳最近的启明星就是我们对书本的热爱,崇尚。也许时光的确是一股强大的力量,他能洗去许多,它能磨灭许多。但它却不是万能的,它不能磨灭人们对文化的崇拜。

千万座古城中,千作文万个书香门第,千万个书香门第中,千万位悬腕挥笔的文人墨客,也正是他们的妙笔生花,也正是他们的下笔有神,创造了数以万计的千古绝唱和传承千年的精美诗章。当我一人面对着荒城的凄凉,面对暗淡的黄昏时,我想那是我最期待的时光,那时我能独自轻捧着一本书,去细细品味,去慢慢专研。行千万里路,我便读千万遍。我相信我可以从已知的书本中淘出未知的精彩篇章。

我要一遍又一遍的去读这本。即使这本书我熟悉到能背,能默了,我还是不会抛弃它,因为它是我的海洛因,它是我的兴奋剂。在它的陶治下,我已深深涉入了这精神鸦片的诱引中了。我深知我已踏入了书的世界,我更明白,我所踏入的地方是我轻易走不出的,但我不后悔,并且我想让更多的伙伴们与我一起尝试书的美味,知识的甜美,这份精神的食粮。

如若真要用一个词来绘制——书,这个字给我的印象,我只能真实的说,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我寻觅不到任何名词来来描绘。所有华美绚烂的词句,在这一刻都显得苍白无力。

手不释卷,目不转睛,全神贯注。这一个个四字成语就是对那些热爱书籍的人最真实的写照啊!人生,只求一个憩所,能使人平静,使人能仔细的思考。历游天下,畅游天下。不需要无尽的财宝,只需要一本好书。一本好书为伴,共享千万里的路途。

好景,好人,好书,好意境。好一个共游天下的好伙伴!

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文有感4

每当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便不能自拔。那一本本散发着油墨香气的书是多么诱人!

书是一个大花园。无数奇花异卉,流连戏蝶,鸟语虫鸣……无不引人入胜。走进它,眼前尽是锦簇的花园,烦恼尽皆代为乌有,轻松自在,与世无争。书亦如此,走进它,便如身处世外桃源,无论忧愁、恼怒、伤心、委屈……全忘得一干二净。脑中闪现的,只有书中的`人物,书中的悲欢离合:一个封存了十年的花园,留着她最后痕迹,充满着那些回忆,是那么安静,那么熟悉,这是一座《秘密花园》。

书是一台时空穿梭机。它带我去领略了古代战场上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引领我享受了那僧敲月下门的幽静,那去深不知处的神秘,那自在娇莺恰恰啼的恬美;也让我认识了多愁善感的黛玉,千里寻夫的孟姜女……

书是一片自由的天空。孙猴子、唐圣僧漫漫西天之旅的见闻,何不引起我们许多幻想?妖怪们长得什么样?如来佛何许人也……看着,看着,思想便被拓了一片广阔的天空。无论何时,书中的世界总是无比宽阔,没有世间许多无谓的烦恼与争执,只需静下心,如品茶,虽淡然,却唇齿留香。那是一个极引人的世界,无论你上谁,无论你在哪里,书总会敞开大门迎接你,任你在书中去翱翔、去冲浪。

书是一块吸铁石。只要是爱看书的人,都是一块铁,被它吸引,为它折服。我也不例外,看书时只有手中的书被抽去时才如梦初醒,回到现实。自我识字时,就被它吸住,一直到现在仍未解放。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它都是我孤独时的伴侣,烦恼时的知音。

我爱看书。因为只有书才会用最短的时间,最简单的方法向你诠释最深奥的哲理,有这样的伴侣,何乐而不为呢?

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文有感5

读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使我深受感动。

《走遍天下书为侣》里面作者把书当作自己的伴侣,当作自己的家。作者的这种读书方法是把书一遍又一遍地读,再思考各种问题后,阅读其它部分,找到以前忽略的东西,然后把从书上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最后进行想象。

本来,我很讨厌读书的,但自从读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非常喜爱读书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从此,我也把书当作我最好的朋友。

有一次,星期六晚上,我早早地把各科作业完成,觉得很无聊,就去看电视,拿着遥控总是按不停,没什么好看的,就把电视关掉,但突然想到,老师每天都还有布置一个作业——看书。我走进房间,把们轻轻地关掉,在书架上拿一本课外书看,坐到椅子上看书,慢慢地品尝看书地乐趣。过了很久,妈妈走进来,叫了我几声,我却还沉浸在看书的乐趣中。可是,妈妈把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的书合上去,并说:“很晚了,先睡觉,明天要看还有时间的。”我随口就答应了。但是,我还是想再看几篇后才睡。妈妈出去后,我继续看。又过了很久,我觉得很困,想去睡,就把书合上。看了时钟,我吓了一跳——十二点,现在真的已经很晚了。我把灯关掉,躺到床上,进入梦乡。

文章开篇就提出一个有趣的问题:当你独自一人驾舟环绕世界旅行,只能选择一样供自己娱乐的东西,这似乎很难,很难选择,而文章的作者——尤安。艾肯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为什么呢?我想:作者是独自一人驾舟去环游世界,在茫茫大海上一个人难免孤独、寂寞、无助。每当这时便可以读这本喜爱的书,可同书中的作者对话,汲取精神的营养,树立信心,打发孤独寂寞;也可同书中了不起的人物对话,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跟他们做朋友,寻求帮助。我想:世界上最能打发孤独、寂寞的娱乐品肯定是一本你喜爱的好书。因为,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位高尚的朋友,读这本书,就像同一位高尚的朋友谈心。

读完课文,耳畔时时回荡着作者那铿锵有力的话语:“我愿意读上一百遍,我愿意读到能背诵的程度。”我想象得出,作者对书那如饥似渴的喜爱之情,对书那执着追求的痴迷样。作者为什么愿意将同一本书读上百遍,难道作者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真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百思不得其解,原来,不管当你第多少遍去看同一个事物,或去读同一本书时,总会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