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2020-11-17

法院工作报告怎样写?每个省都有一个高级人民法院,那么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关于法院工作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院工作报告1#

各位代表:

我代表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依法履职情况

2015年,人民法院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42.6%和4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9.9万件,判处罪犯123.2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5%和4%。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积极参与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加大对煽动分裂国家,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各级法院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处罪犯1419人。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彰显党和国家从严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审结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4万件4.9万人,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干部的13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判处罪犯2495人。依法审理贪污征地补偿款、危房改造补助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完善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审理程序,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备案审查,一律上网公示,坚决杜绝“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等问题。

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案件26.2万件。深入推进打黑除恶工作,加大惩处“保护伞”力度。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9万件。

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反家暴联动机制,对妇女儿童遭受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各级法院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5446件。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

严惩网络犯罪。依法打击网上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严惩利用网络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生产销售伪基站等犯罪行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各级法院审结利用电话、网络实施的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

圆满完成特赦工作。认真落实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严谨细致做好特赦案件裁判工作,各级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参加过抗日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31527人,做到“不错放一个、不漏赦一个”,彰显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体现司法文明。加强少年法庭建设,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审判监督,各级法院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二、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制定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建立京津冀司法协作机制。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地法院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审理涉自贸区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涉外商事案件6079件。依法保护海洋权益,维护“蓝色国土”安全。审结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我国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同比上升20.3%。妥善审理私募股权投资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其中,审结保险案件10.7万件,促进保险业发展。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海南省三亚市、江西省井冈山市等地法院设立旅游法庭,化解旅游纠纷,促进旅游业发展。广西、重庆等地法院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各级法院审结破产兼并、股权转让等案件1.4万件。妥善处理涉众型房地产纠纷,山东省济南市法院依法审慎处置“彩石山庄项目案”,维护了2000多名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有效盘活了资产。围绕互联网金融、银行卡纠纷、电子商务等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

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落实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妥善化解民营企业等经济主体投资经营纠纷,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发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条件认可企业间借贷,回应中小微企业正当投资和融资需求。各级法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2万件,标的额8207.5亿元。正确把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2万人。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万件,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审理著作权案件,加强原创作品保护。修改办理专利案件司法解释,加大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审结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1802件,增强市场活力。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出台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有关法院依法审理首例“斑马线罚款案”、首例姓名权行政案件,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依法审理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相关媒体案件,认定有关报道不构成侵权,切实保护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积极拓展法治宣传途径,传播法治正能量。

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和交流。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办理相关案件2210件,加强司法合作,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成功举办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和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保护民生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2.8万件,其中涉及消费、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案件72.2万件。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万件。湖南、宁夏等地法院与妇联加强联动,浙江省温州市等地法院针对家庭暴力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加强“三农”案件审判,推广河南等地法院维护农民工权益经验,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30万件。推广河南、安徽、湖北法院涉军维权“鄂豫皖模式”,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9万件,同比上升18.8%。发布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和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实施办法,各级法院审结涉环保民事案件7.8万件,着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江苏等地法院试行“劳务代偿”、“异地补植”等责任承担方式,增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效果。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福建法院审结新环保法施行后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妥善审理食品买卖、餐饮服务等民事案件,严格追究违法生产经营者责任,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解决“民告官难”问题,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万件,审结1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9.2%和51.8%。依法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回应群众关切,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山西、重庆、贵州、甘肃等地法院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保障公正审判。出台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39件,决定赔偿金额2.4亿元。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1.7万件,办理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罪赃移交等司法互助案件1.1万件,出台认可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规定,切实维护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推广安徽“合肥经验”,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推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内蒙古、云南、西藏、新疆等地法院到边远、高寒地区开展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广陕西省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加强司法救助,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6亿元。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坚持调解先行,完善诉调对接,支持相关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专业调解。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498.1万件。加强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减轻群众诉累。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保障律师阅卷、辩护等权利。建立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四、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整治法院工作中的不严不实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法院干警378人,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以刘黎、黄志丽、才让旺杰、陈海发、马彩云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落实“一案双查”,对575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问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继续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铁规禁令和工作制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4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7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0人,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着力提高法院队伍职业素养。拓宽选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人民法院从地方法院公开遴选7名审判员。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和实习生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人民法院直接培训干警1.4万人次,各级法院培训干警27.7万人次。以人才智力支援为重点,加大对新疆、西藏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法院的援助力度。发挥西藏拉萨、甘肃舟曲、新疆乌鲁木齐等法官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工作,推动实施“”,提高民族地区法官素质。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上专题报告法院改革情况。组织10批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790人次。办理代表建议280件。根据代表建议,依法加大对暴力伤医、家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惩治力度。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广泛凝聚共识。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90人次。办理政协提案120件。完善与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参加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等就司法体制改革组织的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并将缓刑改判为实刑,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特约监督员和特邀咨询员履职保障,健全司法决策征求意见机制。人民法院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

2015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深入推进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试点,认真落实人民法院65项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打破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是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解决立案难问题。全国法院于去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加强立案监督,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年底不收案等现象,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依法制裁违法滥诉、虚假诉讼,维护正常诉讼秩序。配合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工作,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健全信访听证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终结制度,人民法院接待群众来访人数同比下降12%。

二是推进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创新工作机制,立足深圳、沈阳,在巡回区开展巡回审判,妥善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往来奔波、诉讼不便等问题。两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653件,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人民法院”。发挥改革“试验田”、“排头兵”作用,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扁平化管理模式,提高审判质效。

三是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初见成效。为平等保护本地、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排除各种干扰,积极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两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结案件2961件。北京四中院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到100%,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上海三中院建立庭前释明等制度,杜绝非法干预,案件审结后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四是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872件,专业审判水平明显提升。创新机制,突出主审法官主体地位,探索审委会直接开庭审理案件。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帮助法官查明技术事实。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把专业机构关于技术问题的意见写进判决书,增强裁判公信力。

五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针对审判中存在的行政化、层层审批、权责不清等问题,出台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效能。严格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同时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相关试点法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上海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87件,贵州试点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量同比增长2至4倍。

六是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打破执行难问题。完善网络查控体系,连通2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实现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功能,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河北、浙江、广西等地法院积极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湖南、内蒙古、辽宁、江西等16个省区市法院建立异地执行协作机制。加强信用惩戒,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3个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担任重要职务等进行全面限制。扩大限制高消费范围,新增限制乘坐高铁和一等座以上动车席位等措施。截至今年2月,各级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67万人次,将338.5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35.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67.3万件,执结381.6万件,分别上升37%和31.3%。坚决维护司法,敢于碰硬,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不论是什么人,坚决依法制裁,对1.4万人决定司法拘留,对1145人给予刑事处罚。

七是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针对一些案件审理程序不规范、类案不同判等问题,健全审判监督指导机制,统一裁判标准。制定适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司法解释24件,促进司法公正。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山西、辽宁、湖北、宁夏等地法院出台落实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具体规定,规范法官裁量权。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发布指导性案例12件,统一司法尺度。

八是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发挥法官遴选委员会作用,指导试点法院严格执行员额比例,严格法官入额标准,上海、广东、海南、青海等18个试点省区市已完成10094名法官入额工作,提高了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充实了一线审判力量。参与制定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加强法官职业保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

九是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促进司法民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江苏、山东、陕西等10个省区市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会同司法部制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改革选任程序,扩大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人民参与司法,让人民监督司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84.6万件。

十是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针对一些当事人反映不了解案件进度、审判不够透明等问题,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让诚实守信行为受到褒奖,让各种违法犯罪在阳光下现形,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大力实施“天平工程”,实现3512个法院专网全连通、数据全覆盖。建成1.8万个“数字法庭”,把案件审判过程纳入信息化管理。建成人民法院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吉林、浙江等地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的“电子法院”,方便群众诉讼。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截至今年2月,全国法院公开裁判文书1570万份、被执行人信息3560万条,直播庭审13万次,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改版中国裁判文书网,增加公开5种民族语言裁判文书,提供智能化检索服务,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司法案例库和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去年有些问题解决得不够好,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同时随着形势发展又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仍有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二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有的法官审判能力不适应形势需要。三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当前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四是有的法官法治信仰不强,司法作风不正,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党纪政纪甚至徇私枉法,尤其是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五是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政策配套不够、解读不够以及分类指导不够等问题。六是一些法院出现人员招聘困难、人才流失现象,队伍管理面临新情况,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问题有待进一步缓解,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人民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理论、“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打破难题、补齐短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动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等犯罪,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着眼于服务发展,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加强对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等案件,规范融资行为。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案件的研究和审判指导。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建立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健全环境资源司法制度,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依法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等战略实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海洋权益和其他核心利益。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二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和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案件,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改善民生。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发挥律师服务平台作用,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利。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院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涉及司法职权配置等深层次问题,力度、深度和难度前所未有。我们要勇于担当、事不避难,既要有理想,又要接地气;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各地法院首创精神。要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完善法官履职保障等配套制度。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增设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继续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实现繁简分流。

四是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变革,要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针对审判数据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诉讼文书电子送达,解决调卷难、送达难等问题。

五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保障公正廉洁司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警做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好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管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坚决依法惩治伤害法官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支持法官公正司法。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法院队伍建设支持力度。

各位代表,做好“十三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攻坚克难,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2#

近年来,____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打破执行难题,创新执行工作模式,提升执行效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2020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75件,执结927件,2020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20件,执结1359件,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2020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今年10月河南法院进入第二批次第三方评估法院。在此关键时期,____法院上下同心,举全院之力,执行质效已获稳步提升。2020年我院已受理执行案件1235件,结案1129件(数据截止10月8日),执结率91.42%。执行质效主要指标中:结案率全市第一名,实际执结率全市第一名,实际执行到位率全市第二名。现将区法院今年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执行工作情况

(一)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能力水平

打造过硬执行队伍,是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的组织保障。我院始终注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一是牢牢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引导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队伍;二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实行了以领导班子(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组建六个执行实施团队,分别由院长、三个副院长、执行局长、副局长担任团队长,一个财产保全团队。每个执行实施团队配备1名助理、2名书记员、2名法警,配足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三是在今年5月份,我院调整院审管办全体人员,增援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和结案审批进行全面监控和督导。进入7月份,我院又抽调两个审判团队到执行局专办新收案件,其他团队集中精力办理旧存案件。其他综合部门在人力、车辆、装备上向执行局倾斜,实现了举全院之力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局面。

(二)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

信息化是执行难破局解困,提升执行质效的必由之路。一是我院执行局已经接通了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能够使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等各项财产信息在线查询,改变以往靠“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及身份信息“一网打尽”,有效打破了查人找物难题,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自开通查控系统以来,累计查询到车辆、证券、存款等各类信息十万余条;二是强化执行案款管理,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落实“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每个执行案件均对应唯一的虚拟银行子账户,确保案款进出全程留痕、全程监管,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住。

(三)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公信力

执行规范化是解决执行难的基础性工作,是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重要保障。我院的做法是:一是以监控执行期限为抓手,将执行案件全部录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按流程节点录入,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系统可以清晰查询,绝对杜绝超期限案件;二是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引入社会监督和当事人监督。对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和分配等重要环节、重点事项和重大进展,及时告知当事人,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三是执行干警外出办案,佩带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全程记录,提高执行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四是制定执行制度汇编等规范性文件,列明执行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等职责,为规范执行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拒执措施、失信惩戒的运用,强力震慑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今年5月,我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形成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机制,以人民法院为主体,全面推进法院执行理念、执行模式、执行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局面,有效地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制定下发打击拒执罪的文件,要求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行为有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形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立案的,依法让当事人提起自诉。通过打击拒执罪的活动,有效遏制了部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

由于部分被执行人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规避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执行难的现状。我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在官方微博、微信,同时制作大头贴、宣传海报,在淇滨区中凯步行街广场、世纪广场,____区金博大购物广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和信息进行晾晒,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活动空间,迫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五)以参加省院组织的“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执行质效

通过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百日执行攻坚”活动,我院执结一大批执行案件和超长期未结案件。活动伊始,2020年 4月30日我院执行局存案694件,活动期间共执结案件675件。活动前,执行局有超长期未结案件293件,活动期间共执结265件,未结28件。

执行质效主要指标大幅提升。1、案件实际执结率由2020年5月1日的13.96%提升到59.12%;2、实际执行到位率由6.95%提升到9.23%;3、执行完毕率由10.87%提升到23.1%;4、终本率由0.4%提升到31.94%;5、终本合格率由66.67%提升到98.65%。

活动期间,按照要求化解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我院对每一件信访案件建立督办台账,老案件由院长和一名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负责接待,协调综合部门干警落实化解。新案件责任到团队,每日通报每日督办,限期办结。每周召开一次执行指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执行疑难问题和信访案件的化解方案,保证信访案件办结率在90%以上。

(六)加大执行宣传攻势,营造良好执行氛围

基本解决执行难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我院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平台,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全面系统报道我院执行法官司法为民、公正执行的生动实践,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方面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传统纸媒将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典型案例和逃避、转移财产的典型“老赖”进行了重点宣传,另一方面也将我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专项行动和日常执行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20年共发表网络稿件90余篇,纸质媒体62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41人次,制作宣传展板5块、宣传条幅3个、宣传单500份、大头贴90张。

同时,为引导社会正确理解执行工作,我院注重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宣传引导正确认识执行能与不能的概念。进入法院的执行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具备执行完毕的条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为执行能案件,执结率必须达到90%;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为执行不能案件,此类案件按终结本次执行的方式纳入最高人民法院查控系统,每6个月由系统自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是否有财产,一旦出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措施,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解决执行难是全国法院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各级法院院长对执行工作都亲自安排,亲自参与,作为一把手工程亲力亲为。全省163个基层法院院长均郑重立下军令状,承诺如期完不成解决执行难任务将自愿辞职。解决执行难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____法院有信心,有能力打好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二、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

一是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我院执行局的人员和办案力量在不断增强,但执行案件数量增长更为明显,2020年我院执行收案490件,2020年728件,同比增长48.6%;2020年收案975件,同比增长33.9%;2020年收案1620件,同比增长66.2%;2020年至今已经收案1235件,从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

二是执行多方联动机制配合不够完善。各联动部门与法院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有些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协助配合,造成法院“查人找物”困难。尤其是在打击拒执案件中,有些部门既不协助又不出具手续,法律监督部门未发挥作用。

三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不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十一个方面予以联合惩戒,目前除铁路运输、航空运营、金融机构等效果显著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落实有待加强。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化解一批信访案件。今年以来,经过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结案率已经提升至91.42%,下余案件均是一些长期未执结的“骨头案”,结案难度大,信访压力大,希望财政部门对司法救助资金有所倾斜照顾,以期化解一批信访案件,提升执行质效,维护辖区稳定团结。

三、下一步执行工作重点

评估前一个多月时间,____区法院执行工作重点要围绕抓队伍建设、狠抓执行结案、化解超长期未结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化解信访案件等工作开展。

一是要狠抓队伍建设,保证清正廉洁。结合我院发生的系列问题,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深刻认识执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出现问题绝不护短,坚决支持有关部门予以查办。领导要担负起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局长、庭长要切实承担起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不管就是失职的理念,加强对执行干警的教育和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紧紧依托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曝光平台,对已曝光的案件要继续加大力度,适时开展大规模突击行动、多部门联动行动和节假日执行行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集中力量执行案件,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逐案化解超长期未结案件,以10月份第三方评估为基准,限期结案,切实提升结案率、实际执结率等四项关联指标。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我院宣传稿件纵向比较虽然不少,但是主流媒体发稿和纸质稿件比较少。针对此项工作,我院执行团队与政治处加强对接,广挖宣传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部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做到既要干好工作,又要注重宣传。

四是积极预防和化解涉执信访。注重整合法院内部力量,通过多种渠道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切实用足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着力提升执行干警司法能力,不断提高打破涉执信访难题水平,积极应对涉执信访,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力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下一步我院将一如既往的保持这个良好状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法院工作报告3#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2013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2383件,审结7969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606%和588%,制定司法解释119件,发布指导性案例80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8967万件,审结、执结85984万件,结案标的额202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86%、556%和1446%。

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各级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489万件,判处罪犯607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力度,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意见,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恐犯罪。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95万件26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101人,厅局级干部81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白恩培案中首次依法适用终身监禁。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3万人。依法审理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审理任润厚等案件。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等案件。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制定办理盗窃、敲诈勒索、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1315万件,判处罪犯1538万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结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271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71万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办理传销案件等意见,审结传销、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282万件。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为,审结相关案件131万件。制定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685件。会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校园欺凌的意见。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42万件。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8万件。

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意见,依法惩治网上造谣、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依法审理“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案件。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审结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11万件。出台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释,严惩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等犯罪行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风险防控。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决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审判监督,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措施。依法特赦罪犯31527人。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联合司法部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连续5年下降。出台加强司法救助意见,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亿元。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制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建成统一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依法公开公正审理相关案件。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核查,决定收监执行6470人。

三、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438万件,同比上升539%。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审结破产案件12万件。制定公司法司法解释。审结买卖合同案件4106万件。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321万件。

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出台为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等提供司法保障16条措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意见,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3万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59万件。审结互联网金融案件152万件。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7条意见,依法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出台改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等意见,制定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10条具体措施。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83万件。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出台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等意见,制定环境公益诉讼等司法解释,审结环境民事案件487万件。依法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万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3件、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2件。

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75万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审结一审海事案件72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15万件。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397万件,同比上升541%。制定关于劳动争议、食品药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2325万件。明确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44亿元。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1261万件。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等14个单位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在山西、江苏、贵州、新疆等地118个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依法为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审结相关案件126万件。制定审理夫妻债务纠纷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全面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54份。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546万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13万件,同比上升462%。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妥善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配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全国86%的法院建立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充分运用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方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9亿元。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81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58万件。签署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等两个安排。出台办理在台湾地区服刑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规定等4个司法解释和文件。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意见,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审理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案件6491件,妥善审理有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等案件。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依法审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系列案件。依法审理“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五、攻坚克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2246万件,执结2100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24%、744%和1641%。

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2016年3月,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

有效打破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与公安部、银监会等10多个单位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3910万件次,冻结款项20207亿元。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17年3月上线以来,共进行网络拍卖369万次,成交额25453亿元,溢价率5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8亿元。

不断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机制。在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推行执行案件全程信息化管理,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基本建成。制定财产保全等15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等33个指导性文件。

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多个单位构建信用惩戒网络。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惩治力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9824人。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全面推开。

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设立6个巡回法庭。2017年,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2万件,占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总数的47%,巡回法庭共接待群众来访46万人次,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接待来访总量下降332%。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天津、南京、武汉等15个知识产权法庭。

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加强监督。依法制裁虚假诉讼。在福建、宁夏等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试点。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全国法院从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积极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意见,在全国法院试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各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13961万件。建立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出台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全国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2416万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沉阳、长沙、西安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广西、重庆等地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全国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2957万件。

七、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

司法公开取得重大进展。开通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46万件,观看量485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2783万份,访问量133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

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智慧法院初步形成。全国3525个法院和10759个人民法庭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通过电子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出行,节约诉讼成本,促进节能减排。

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推进审判领域人工智能研发。在吉林、浙江、海南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在浙江杭州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以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为目标,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接受中央巡视,狠抓整改落实。广大干警不辞辛劳,无私奉献,85名法官积劳成疾或遭受暴力伤害因公牺牲。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各级法院共培训干警2416万人次。培养双语法官,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权利。加大对西藏、新疆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法院援助力度。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1011人,对1762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警示教育,从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53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33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1人。

九、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等情况。办理代表建议1381件,通过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4530人次。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等活动。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620人次,办理政协提案539件。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死刑复核、民事执行等方面法律监督规定,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360次。通过“院长信箱”等平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117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作为党中央核心和全党核心的掌舵领航。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等与新时代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机制还需完善。四是内部监督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司法廉洁风险较高,有的法官徇私枉法、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呈逐年攀升态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六是司法人员履职保障还需加强,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2018年,人民法院将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思想。在全国法院开展全员轮训,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的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等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三是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善司法政策,依法审理破产重整、金融纠纷、股权纠纷等案件,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促进绿色发展。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推进“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保障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服务雄安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消费、婚姻、养老等案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司法服务。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促进公正司法。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决攻克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推广上海等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经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各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化、人工智能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智能审判支持、庭审语音识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世界一流的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深度运用审判信息,促进社会治理。

七是建设过硬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基层建设,关心关爱干警,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法院工作报告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____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 “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____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 “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____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____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__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型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信根基。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纠纷的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司法民主。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____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5#

2015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人民法院院长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以下是2015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人民法院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210件,审结9882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1.8%和1.7%;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65.1万件,审结、执结1379.7万件,结案标的额2.6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0.1%、6.6%和15.7%。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2.3万件,判处罪犯118.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2%和2.2%。

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意见,依法严惩__“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等犯罪案件558件,判处罪犯712人,同比分别上升14.8%和13.3%。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推进打黑除恶工作,审结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24.8万件,判处罪犯30.4万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7万件,判处罪犯11万人。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和经济犯罪。坚持铁腕反腐,依法惩处刘铁男、李达球等一批腐败犯罪分子。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件4.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99人,原为县处级的871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394人,同比上升12.1%。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启动缺席判决没收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程序。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30亿元。审结金融诈骗、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案件5.6万件,判处罪犯7.3万人。

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对组织策划、多次参与、拐卖多人的罪犯,坚决依法严惩。继续落实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76人。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依法制裁家庭暴力行为。

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审理王英生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暴力伤医犯罪案件。制定司法解释,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1万件。出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6万件。

依法严惩网络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和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意见。坚决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依法审理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强化网上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以公开促规范。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各级法院对上述罪犯裁定减刑1.4万件,同比下降32.7%;裁定假释1501件,同比下降65.1%。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清理,对法定情形已经消失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1739人,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

二、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发挥庭审对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以严格司法保障公正司法。

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制定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律师意见的办法,保障律师查询立案信息、查阅相关材料等权利,律师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法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做法,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5万人。继续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加强少年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件,依法制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促进解决监护缺位问题,完善监护制度。

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明确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条件,推动建立国家赔偿联动机制,有效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决定赔偿金额1.1亿元。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8亿元,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78.2万件,同比上升8.5%。出台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适应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及时修订公司法司法解释。研究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企业依法退市所涉法律问题,各级法院审结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2万件。制定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等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82.4万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审结买卖合同案件66.4万件,促进公平交易。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0%。审结奇虎与腾讯公司涉不正当竞争案和垄断案,促进规范互联网领域竞争秩序。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5804件,海事海商案件1.2万件。依法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货轮,顺利执结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威”执行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6014件。依法妥善审理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切实维护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妥善处理首例台湾居民的大陆遗属通过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取得补偿金案,拓展两岸司法合作范围。办理涉港澳台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司法协助案件1.3万件。

四、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司法为民,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

依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49.4万件,民间借贷案件102.4万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1.9万件。依法制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判处罪犯753人。出台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明确“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切实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一些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中判决子女定期回家探望父母,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定司法政策,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依法制裁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隐私权行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首例在华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发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民事案件3331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处6家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元。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加强涉军维权工作。

努力解决民告官难问题。配合立法机关做好行政诉讼法修改工作,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5.1万件,审结13.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6.3%和8.3%。依法审理行政不作为案件,公布典型案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完善行政案件交叉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克服非法干扰。

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清理一些地方限制立案的“土政策”,坚持依法受理案件。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网站、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诉讼便利。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强化“诉访分离”,开通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人民法院直接接谈4548人次,建立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畅通信访案件入口和出口。异地交叉评查信访案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切实解决偏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在街道乡镇合理设置法庭,方便群众就近诉讼。深入社区乡村、田间地头,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让司法走进群众、贴近群众。积极推广远程视频庭审,通过“车载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

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等功能的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41万件,执结290.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1%和7%。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1.9万件,执行金额87.8亿元。进一步清理执行积案。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判处罪犯696人,同比上升17.8%,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

五、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大力实施“天平工程”,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深刻变革,以司法公开和机制变革倒逼、促进司法公正。

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国法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实时统计。加强庭审直播网建设,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各级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8万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力度,建成世界的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和部分省区市法院实现了能够上网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目标,截至今年2月底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29.4万份,其中人民法院公布7993份。通过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网,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网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当事人公开。推行网络司法拍卖,降低买受人成本,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人民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开设曝光台,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0万例,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150万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加强法治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建立典型案例月度发布制度,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89件。首次邀请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展示我国司法形象。在首个国家宪法日组织全国法院集中开展“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并通过《南宁声明》,促进对外司法交流。

六、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出台65项具体改革举措,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设立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分别设立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同时便于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审理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在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主审法官制度等各项改革措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巡回法庭成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在北京、上海组建跨行政区划中级法院,办理跨地区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解决一些当事人“争管辖”和诉讼“主客场”问题,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

稳步推进重点项目改革试点。在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海南、贵州、青海法院进行人财物省级统管、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等改革试点,选取12个法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按新模式设立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健全审判监督指导机制。尊重司法规律,克服监督指导工作中的行政化倾向,取消对高级法院的统计考核排名,指导高级法院取消对辖区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制定司法解释15件,清理1949年以来的司法解释,废止71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22件,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刑罚裁量权行使。人民法院带头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大幅减少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强化总结审判经验、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职能,提高审委会运行机制透明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执行仲裁裁决,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加强诉讼调解,各级法院以调解和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案件461.9万件。

改革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1万人,共参审案件219.6万件。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系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审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七、坚持从严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坚持从严治院,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惩处。各级法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干警2108人,结案处理1937人,同比分别上升154.3%和172.8%。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整治“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总结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工作经验,参与县域治理。改进司法作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196人。

着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完善法官招录、遴选机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层次法律人才。人民法院从法学教授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中招录5名优秀人才担任法官,从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接收3人担任法官。坚持按“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着力优化队伍结构。人民法院培训干警1.5万人次,全国法院共培训干警60万人次。加强对口援藏、援疆、援青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训。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各级法院共有316个集体、46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73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问责。对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廉政回访。全国四级法院全部开通举报网站,实现联网运行和实时监督,及时处理举报线索。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在全国法院清查虚假诉讼案件3397件,立案查处307人。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1人,同比分别上升126.5%、36.6%和120.6%。

八、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情况,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国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组织开展代表专项视察活动,开通代表网络沟通平台和手机信息平台,以座谈、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496人次,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47件。根据代表建议,加大对危害药品安全、虐待少年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回应群众关切。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关于司法改革的双周协商,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15人次,办理全国政协提案86件。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日常联络,通过调研视察、联席会议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死刑复核案件,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案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接受舆论监督。聘请100名特约监督员和40名特邀咨询员,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的作用,用好“院长信箱”、“给大法官留言”等栏目,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案件裁判不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诉讼拖延、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打击力度有待加大。三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的水平不高。四是“四风”问题在法院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甚至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陷入司法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五是随着人民法院办案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高达30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人才流失问题突出;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短缺,办案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依法惩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依法惩治信息网络领域犯罪。推动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高举反腐利剑,对腐败犯罪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严惩。要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严惩食品药品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土地出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完善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审理程序,无论其逃到哪里,都要坚决绳之以法。在严厉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减少腐败犯罪。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落实稳中求进要求,围绕今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牢牢把握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自贸区战略、维护海洋权益等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化解投资消费、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环境资源、海洋经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扎实推进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举措。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省区市。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落实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落实禁止让被告人穿囚服出庭的规定。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信息化。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各项改革都要务求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果。

五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三大诉讼法,确保程序公正。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着力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完善冤假错案复查纠正、国家赔偿、责任追究机制。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加快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在强化法院内部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六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审判大数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决策。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法治宣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是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学习贯彻重要批示,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健全法官逐级遴选、社会公选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缓解案多人少、人才流失问题。加大对西部、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秉a href='//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备扇虐彀傅戎贫龋粤闳萑烫燃峋龀椭嗡痉ǜ埽粤嗨痉ūVす痉āⅫ/p>

各位代表,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依法治国开启了新征程。我们要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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