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和员工守则5篇

2020-09-25

员工手册在企业的使用越来越普遍,行为准则是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的基本保证,具有能为社会组织提供行动指南、提升公信力、促进文化认同以及为规范社会组织,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员工手册,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员工手册1

1.制定目的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

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

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

(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

4.1.2辞退:解雇离职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

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原因”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

4.4离职移交

员工手册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在生产区域的职业行为,树立并保持良好的形象,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各项规章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爱岗敬业,努力弘扬和实践“诚信、进取、高效、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 本规范是员工进行社会交往、开展日常工作与管理、提升个人修养的行为规范。全体员工应当熟知并遵守。

第四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行为规范,并抓好所辖单位员工的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规范分为总则、行为纲要、行为准则三个章节,其中行为准则分为社会公德规范、职业素养规范、进厂行为规范、工作行为规范、公共区域管理、出厂行为要求六个部分。

第六条 员工须遵守本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行为规范由公司生产调度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 行为纲要

要遵章守纪,严格自律;不违法乱纪,恣意妄为;

要仪表端庄,言行得体;不举止失态,蛮横无理;

要诚实守信,公平正直;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要爱岗敬业,勤勉尽责;不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要服从命令,敢于担当;不阳奉阴违,推卸责任;

要团结协作,包容豁达;不推诿扯皮,挟私报复;

要勤学精进,勇于创新;不自满懈怠,因循守旧;

要勤俭节约,廉洁奉公;不铺张浪费,损公肥私;

要保护环境,爱惜资源;不随意破坏,非法占有;

要注意安全,严守秘密;不麻痹大意,见利忘义。

第三章 行为准则

第一节 社会公德规范

第一条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爱岗敬业,勇于进取,乐于奉献。

第二条 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见义勇为,抵制不良行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第三条 待人诚恳谦和,讲文明,懂礼貌。

第四条 倡导团结友爱之风,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同事。

第五条 养成良好习惯,不酗酒、不赌博、不做危害社会的事。

第六条 美化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养成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的良好习惯。

第七条 讲话声音适当,不影响他人。

第二节 职业素养规范

第一条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爱企业,高度认同企业文化,坚持公司利益高于一切,具有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

第二条 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严格执行公司的决定和决议。

第三条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第四条 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岗位,不得将公司资料、办公用品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第五条 维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第六条 遵章守纪,廉洁奉公,克已奉公,不循私情,不以职权和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敢于同违章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七条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公司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增强公司员工间的交流,建立“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员工关系。

第八条 尊重客户,注重礼节,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九条 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公司同类型的工作或业务指导。

第十条 勤俭节约,艰苦创业,要自觉培养节约意识,树立勤俭节约的观念。

第三节 进厂行为规范

第一条文明乘车,不得与司乘人员发生争执,不在车内抽烟、脱鞋、吃东西、吐痰、扔壳皮纸屑,保持车内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

第二条 骑摩托车上下班的员工须检查车况,并确保“二证三费”齐全,正确佩戴安全帽,不违规载人,并严格遵守交通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摩托车入厂后须停放在指定车棚,并确保停放整齐、方向一致,严禁将摩托车驶入生产区域。

第四条 驾驶小轿车上下班的员工须检查车况及随车证件,并严格遵守交通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上班期间员工应着公司统一制服。进入生产岗位,须按照工作特点和岗位的环境因素佩戴其他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防毒面具、防酸服等),工作服应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应按要求佩戴。

第四节 工作行为规范

第一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掌握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并与上一班人员认真做好交接。

第二条 上班前、工作中不饮酒。

第三条 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第五条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工作环境的安静有序。

第六条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精心操作,按时巡检并及时记录工艺指标,出现指标异动时及时通知当班班长或车间主任。

第七条 本岗位内的运转设备和禁止设备均需做到无尘、无油垢,配电柜无灰尘,表体整洁,刻度清晰;设备周围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有标志、有检修措施、计划除外),设备管廊、管道、阀门、螺栓等基本无锈蚀,外观整洁。

第八条 非本人分管设备不得擅自动用,设备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包机人员或值班人员,非紧急情况不得自行处理。

第九条 单岗人员暂时离岗须告知相邻岗位人员或当班班长。

员工手册3

目 录

第一篇 前 言

第二篇 人事管理篇

第三篇 行政管理篇

第四篇 后勤总务管理篇

第五篇 安全管理篇

第六篇 附则

第一篇 前 言

致员工:

热烈欢迎您加入__有限公司,我们的目标是:为每一位员工提供称心如意的工作,在积极奋进、团结合作、健康愉快的环境中,参与公司发展,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繁荣共同进步。

我们很高兴向您提供这本《员工手册》,手册概括性地说明了公司的基本管理政策及惯例。您在本公司上班期间,这本手册将成为您工作和学习的指南,请仔细阅读并确保完全清楚和理解手册上的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向直属主管或行政部咨询。

随着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变化,《员工手册》的内容可能会做必要的修订,届时公司将通过公告、电邮、公司内联网等员工沟通渠道及时通知员工。

我坚信公司的繁荣就是大家的幸福!只要我们携手共进,就一定会创造美好的生活!

我们的价值观:平等尊重、敬天爱人、协作创造、共同分享,使公司成为领导潮流的产品供应商。

__有限公司

日期:_年_月_日

公司简介:(略)

企业文化:(略)

公司组织架构图:(略)

第二篇 人事管理篇

第一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 总则

公司根据设置工作岗位的要求,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来设定各岗位的上班时间。

第二条 上班时间

公司员工基本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为8小时/天,超过部分按加班计。上班卡在规定的时间前15分钟内打卡有效,下班卡在下班时间后的15分钟内打卡有效。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由各负责人具体而确定,公司不做统一安排。

第三条 休息及加班待遇

1、每周至少保证一个休息日,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星期日,具体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

2、员工加班完全遵循自愿原则,且必须事先申报获得批准,否则不计算加班待遇。

3、员工的加班待遇依下述办法处理:

1)员工正常工作日,加班时薪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

2)因工作需要公休假日加班,可在30天内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加班费),具体补休或支付加班费由部门主管/经理与有关人员商讨确定。并通知员工及书面联络行政部作相应的考勤记录(填写调休单)。

3)公司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条 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均使用IC卡进行打卡考勤。

2、公司体职(员)工为考勤对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上班人员外出单》记录考勤。

第三条 工作时间

开料车间、生产一车间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13:10—17:20,晚上18:20开始加班;生产二车间、生产三车间及其它所有部门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开始加班;外贸业务人员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公司的某些特殊岗位可依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必须报行政部审批并备案。

第四条 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2、行政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记小过一次。

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排队打卡。

5、因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签卡申请表》,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行政部,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7、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行政部批准;并交行政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第五条 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未在行政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2、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主管初核,行政部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初核,部门经理复核,总经办批准。并交行政部备案。

3、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行政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4、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5、职员请假与其年终奖直接挂勾,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

第六条 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迟到、早退5--20分钟内记警告一次,月度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每个月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二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资,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大过处罚。

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主管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备案。

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1)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2)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3)因公差旅期间。

4)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5)业务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员工手册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手册为增强员工自律意识、规范工作行为而制订。

第二条 每们员工均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 公司员工应发扬"务实、守信、创效、发展"的精神,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八字方针,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第四条 本手册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

2、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打卡制度,严禁迟到或早退。

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得到部门经理的许可,并在留言板上写明去向。

第六条 请病、事假规定:

1、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持医院的病假证明到管理部办理病假手假。

2、员工如需请事假,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及预计缺勤天数,并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到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

3、员工事假连续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事后说明理由,并立即补办手续。

5、请病、事假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6、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七条 加班及调休:

1、加班时间以半天为基本单位。

2、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加班。

3、加班处理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八条 带薪假期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员工应遵守事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心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一同成长发展。

2、心胸坦荡,光明磊落,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友爱互助,相互尊重。

2、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聊,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3、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言行要体现公司的良好形象。

4、员工有责任和权力向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情况汇报。

5、员工工作时间应按公司制度要求衣着整洁,举止大方,言语文明。

6、待客礼貌、热情周到,接听业务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重要电话要及时记录。

7、各种往来公文、信件等签收后,及时登记、保管、传阅,上级来文、来函及其他方面的重要信函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8、办公文明,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非吸烟区吸烟。

8、上班时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及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

9、员工有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向部门经理及管理部报告:

(1)结婚或离异、(2)姓名、住处或电话变更(3)身份证换领|(4)本人或配偶分娩

第十条 禁止事项

1、欺骗公司和同事的行为。

2、泄露公司机密,歪曲事实,散布流言蜚语,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3、工作懈怠,违反工作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越权行事,独断专行,搞小团体,无事生非,扰乱工作秩序。

4、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接见私人来客,或带私客在公司活动。

5、在工作时间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6、未经许可,从事其他职业。

7、利用公司设施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侵占、挪用公司财产。

8、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9、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一条 安全保卫制度。

1、员工应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已任。

2、办公室严禁吸烟。

3、遇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

4、严禁违反操作规定使用各种仪器、电器。

5、员工下班前应清除废物桶。

6、下班后文件、纸张等易燃物不应放在桌面上,应放入箱、柜内、并将柜门关闭。

7、各办公室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将窗户紧闭。

8、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检查;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对公司用最后的安全检查。

9、公司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 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纪者的责任,给予教育、处罚、赔偿、直到辞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有限公司

__年_月_日

员工手册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__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__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0__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__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__市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__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__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9个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__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__市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__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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