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03-17

XX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苏州“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勇当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的重要一年,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质效提升的关键一年。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大幅度“两升两降”目标(事前执法立案起数、处罚总额大幅度上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教育,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局机关党员干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来。每年,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2月听取机关党委和1个支部党建工作汇报。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全面培养挖掘应急管理战线的先进典型。

2.筑牢支部建设基础。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推进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行动支部”建设,做到一支部一品牌。加强与虎丘街道、友联社区“党建联盟”常态化运行,促进党建共建互动,继续做好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挂钩帮扶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打造“五型”党课(书记党课、微型党课、情景党课、网络党课、巡回党课),建立局机关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党性爱国主义专题教育,全年邀请专家教授作4次专题辅导。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与共青团、总工会、妇联协作,开展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争先创优活动,建设职工书屋。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季度廉情通报制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加强对科级干部、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党员干部的教育,组织开展廉政警示基地现场教学,规范全体人员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局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坚持挺纪在前,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认真开展“清风行动”,营造风清正气的节日氛围。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排查和监控,确保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廉情通报会。2月份,召开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大会。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二、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开展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完善2020年度考核细则,提高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权重,推动各地区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地区坚持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健全约谈通报、媒体曝光、下发警示提醒函等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内容,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定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研究、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着手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启动苏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市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公安等部门推动压实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3月份协调召开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继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理清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边界,对职责交叉模糊的领域加强协调,避免出现漏管失控。坚持安委办主任会议制度,加强会商研究,推动完善市、市(区)两级安委办实体化运作,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巡查考核等工作,逐步实现对各市、 区,以及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巡查全覆盖。协调推动市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提高监管覆盖面和有效性,重点抓好危化、工贸专业委员会工作。加大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3.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巩固深化建设成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规上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事前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防范各类事故。

4.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化工企业标准化提档升级,全市危化品生产、使用、仓储和带储存经营企业二级以上标准化达到80%,化工园区二级以上标准化达到90%。不断巩固深化安全标准化样板建设成果,全力提升三级、小微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对问题严重、达不到标准化最低要求企业的摘牌比例不少于复查企业总数的5%。进一步完善工贸行业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三级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


三、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关键环节领域,重点关注复产、复工、整改、关停、搬迁、变更等过程中的风险,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防范、安全服务指导等工作。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尤其是对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省安全生产巡查组移交的问题隐患,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全程跟踪整改落实,逐一整改销号,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继续坚持全市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企业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坚决淘汰基本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突出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意见》(苏委办发〔2019115号),制定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四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继续加强与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的合作,研究编制“一方案”、“一办法”、“三规范”、“二清单”,以及以安全生产领域“亿元GDP死亡率”、“万车死亡率”、“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人火灾死亡率”四个衡量高质量发展水平指标为引领,对各市(区)的安全生产基础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各地的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为全市推进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和指导,切实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健全风险管控长效运行机制。

3.突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和应用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张图”、苏州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等系统,全面开展苏州市智慧应急一期项目建设,加快完善指挥信息网建设和感知网络建设,重点建设数据治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成苏州应急指挥中心,加快推进市、市(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开发,形成“两级平台、多级用户”为特点的苏州市应急管理平台体系,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广安全智慧城镇建设“震泽经验”和“智慧用电”在线监测系统,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技术在城镇安全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4.突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编制《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建立涵盖主要涉灾部门和军队之间的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和灾情会商制度。提高灾害处置和保障能力,推动落实《2020年度市级救灾应急物资和装备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灾害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做好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全力做好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举办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前后召开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加强对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储备、重点河堤河段、城市重点工程等开展安全度汛检查,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防汛防旱工作责任。汛前举办一期全市防汛防旱业务知识培训。5月份召开全市防汛防旱工作会议。

5.突出应急预案修订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专题培训,完成总体预案、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等4项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协调各市级部门开展市级专项预案修订工作,修编完成后报市政府印发实施。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简明易懂、科学管用、便于携带的预案简本和工作手册,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学习,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年组织开展2次市级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升能力。

6.突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动态化、数字化管理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更新应急力量作战图。制定《苏州市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完善日常管理、应急调用、激励约束等工作机制,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做好应急专家评选和专家库建设,制定应急专家遴选办法,发挥应急专家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面向全市企业专职和民间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战技能训练,组织社会应急力量积极参加全国、省技能竞赛,力争获得名次。开展我市最美应急志愿者评比活动,激励广大应急志愿者,弘扬社会正能量。组织开展第八届森林消防技能比武竞赛,进一步检验全市森林消防专业水务理论、技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苏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职能,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委办〔201947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每周向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收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跟踪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12月底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2.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苏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聚焦苏州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对照国务院“3.21”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全力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医药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全市化工园(集中)区,加强管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企业安全风险、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风险、停产复产关闭退出企业安全风险,紧盯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深化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苏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事故导向为核心,结合苏州实际,突出非煤矿山、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包括涉深井铸造工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生产部位、关键作业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4.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日常监管。全方位摸排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等基本情况,增强安全监管针对性。依法依规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审批和换证许可,全面推动新建化工企业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规范设计“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试生产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全覆盖开展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和烟花爆竹许可现场核查,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本质安全诊断专项治理,高标准建成危化品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持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整治提升。

5.强化冶金等工贸企业日常监管。围绕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复工复产、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高危作业等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持之以恒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关停、淘汰、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粉尘涉爆工艺企业数量不少于企业总量的5%10工位以上金属粉尘企业全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配备安全总监、购买安责险。突出抓好冶金钢铁各项重点防控措施落实,突出做好“防煤气泄漏中毒、防高温熔融金属喷溅爆炸”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运输环节隐患的治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第三方专家核查。全力保障涉氨制冷企业安全平稳运行,建立和完善涉氨制冷企业常态化监管机制。坚持事故导向原则,扎实开展深井铸造作业专项治理。


五、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1.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成立局机关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管执法监督工作,结合工作任务有计划地监管执法综合、日常、专项监督。按照要求科学编制局机关年度执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和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后组织实施,定期督导通报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责任制,落实好互联网+监管、市场监管、信用信息、企业征信、局网站等内外部监督、联合惩戒平台。

2.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协调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初训、复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全市持证执法人员执法轮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执法办案专家库,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和监督抽查制度,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组织举办两期执法业务交流会。探索监管执法评估方法,建立监管执法信息评估指标,推动监管执法工作精准高效,重点要发挥乡镇板块监管执法力量,在第一时间管控、终止企业作业现场管理缺失、“三违”行为等,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

3.加强安全监管力量。优化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内设机构,成立危化品安全监察大队,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化工重点县成立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加强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建设,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选调、转任等多种措施,配强监管专业队伍,逐步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实现安全监管的专业化、制度化。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依法依规委托中化协、中钢集团武汉安环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弥补危化、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推进安责险工作,督促保险公司为投保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基层安监能力建设标准,联合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4.优化完善安全监管方式。坚持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继续组织对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开展巡查,逐步实现对各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并实现巡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坚持安委办主任例会制度,健全部门会商协同机制,坚持齐抓共管,避免监管真空,消除监管死角和空白。坚持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同步开展“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明查暗访。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事故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全年组织开展两期全市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参与安全管理的力度,加大与中化协、中钢集团武汉安环研究院、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合作力度。全面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专家队伍管理。

5.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和《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直报工作,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力度,定期统计、分析、通报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行政追责,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跟踪分析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整改建议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强化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督办,对上年度结案事故开展整改情况评估。进一步严格事故挂牌督办要求、规范事故挂牌督办流程。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案卷互查互评活动。举办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题业务培训。


六、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提高监管队伍履职能力。联合相关院校组织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分批次开展综合素质培训。继续发挥“苏州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作用,规范培训管理,贴近工作需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互查互评活动,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能力。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推进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2.拓展全媒体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报道资料互通机制及统计函告制度,扩大宣传报道信息来源量;系统内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收集储备公共安全常识、生产安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创新经验做法等信息。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宣传平台资源,提供城市安全、生产安全、应急避险等公益宣传。与楼宇物业签订公共安全宣传特别是建立宣传阵地责任状,促其履行管理者责任。抓好三个一批培训基础,有计划地培育一批高危行业岗位安全技能内训师;确认一批安全技能适用企业岗位培训的职业院校,适时发起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建立一批符合企业需求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

3.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继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活动,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公共应急动员宣传活动,普及应急知识。做好27个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编写有行业特征的宣传标语,在部门行业内部张贴,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城市快速路电子屏、户外大屏、道旗灯箱、公交(轨交)视频终端、公交车身广告、商场广告牌等人流密集场所宣传媒介和阵地,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并在各类办事窗口、户外宣传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画或标语。

4.加强执法警示教育。实施靶向传递,建立许可审查情况、执法处罚典型案例报告制度,展示规范、严格的执法能力水平,打造安全发展的营商执法环境。组织近两年全市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单位进行培训教育,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企业内置或工业区进出通道设置显示屏等,持续发布属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后果信息,督促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消除隐患,按时落实闭环管理。


七、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规范加强内部管理

1.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认真做好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等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严格执行机关内部考勤管理、值班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各项工作。

2.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局机关保密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认真对照《苏州市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通用标准及实务指南》各项要求,制定局机关定密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局机关日常保密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保密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通过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观看保密宣教警示片等形式,加强对局机关全体人员尤其是重点岗位人员保密知识的培训。严格涉密文件的流转和登记。按照《苏州市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台账表式》要求,进一步健全保密工作记录台账。

3.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梳理制定局机关档案全宗卷,制定局机关档案归类文件目录和期限表,抓紧做好2018年度移交文档中心档案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做好业务档案移交工作。做好2019年度原市安监局档案的制作和管理,上半年,完成2019年度文书档案的制作和归档;下半年,完成2019年度业务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的制作和归档。做好局机关大事记记录和整理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梳理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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