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国五条细则

2017-05-22

  国五条是指在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南京国五条细则,欢迎阅读!

  南京国五条细则全文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南京国五条细则解读八大要点

  一、认真落实稳定房价的工作责任

  二、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等政策

  三、加大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力度

  四、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七、完善商品房价格管理制度

  八、完善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

  南京国五条细则政策分析

  南京市发布了落地细则,提出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控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等八大事项。

  重申限购、控价、保障

  此次南京市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基本上是对此前南京房产调控政策的重申。其中,对于限购政策的重申表态最为明显,要求“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要求,南京市必须严格执行2011年的限购政策,凡在南京市新购商品住房,在签订认购协议前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各相关部门应按限购要求,从严审核,严格把关。

  通知重申,在签订认购协议前就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同时要求开发商严格执行。

  通知的另一个重点,是要求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和“一价清”的规定,严格在申报价格以内对外销售。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住建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通知同时还提出,加大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力度,确保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保障性住房今年年底基本交付使用,并加快周边的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全年完成19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和65万平方米危旧房片区的拆迁任务,完成70个小区、800幢房屋的出新整治任务。

  20%个税未具体涉及

  3月份南京新房、二手房成交量都达创下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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