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0-03-15

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是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完成后的第二年,也是应急管理工作打基础抓落实关键之年。今年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确保可靠运行

一是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制度。加强协调协作,加快工作进程,完成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分级响应制度的制定,为应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场所建设,按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加快第二期系统开发和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工作计划,加快建设进程,推进应急指挥平台、视频调度指挥系统等应急指挥软件和设施建设,并配备技术管理人员,为调度指挥及视频点名系统提供技术保障。督促和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计划,保障资金投入,配足建设力量,加快场所设施建设进程,确保3月底前完成,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制度。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7*24小时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处置和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应急指挥中心发挥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的联络保障运转枢纽作用。要强化值班力量,重点是做到在岗值班和专职值班;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和自然灾害高发期的值班值守工作。要保障应急值守人员的工作条件。

三是建立完善信息处置制度。要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加强与消防、公安、交通、住建、海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和运用舆情监测系统,利用网络舆情、自媒体等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灾害信息。按照《关于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信息报送与发布的通知》(通安委办〔2019134号)要求,落实灾害事故信息分级报告的制度,同时要注意敏感事故信息的处置,对于涉及敏感时间、敏感人群、敏感地点、敏感类型和领导特别关注的灾害事故,要快速及时上报。要建立快速首报机制,力求做到即知即报。要加强灾害事故被困、失联伤亡人数等关键信息的核报和续报工作。

四是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完善预警发布协作机制,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各类事故灾害预警信息。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实现平台对接,依托各部门的监测设施,加强对暴雨、风雹、龙卷风、雷雨大风等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建立日常动态信息交换机制,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及新闻媒体等各类传播平台的对接,及时通过短信、广播、网络等多种传播平台及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二、推进应急协同机制健全完善,确保高效运行

一是健全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党政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原则,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沟通协调,提升人员、物资等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以及重大灾害(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联防联控、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贯彻上级关于强化军地协同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协作机制,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完善我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升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水平。

二是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卫健委、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的应急信息资源对接共享,形成应急管理“一张网”调度指挥信息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市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将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等软件系统纳入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关口前移。

三是建立现场指挥协调机制。要根据应急管理部现场指挥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健全完善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和保障机制,规范现场指挥协调,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现场指挥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与驻通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民兵力量军地协同抢险救灾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对接渠道,优化对接方式,简化对接程序,快速、高效、便捷的进行力量调度与资源调配。以防范和应对区域性风险为目标,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研究建立应急协作指挥、信息交汇共享、物资共储共用、队伍联演联训等机制,提高联动处置水平。

四是完善政企应急协同机制。事故主要发生在企业,企业第一时间知道、第一时间应对。因此,政府部门与企业建立应急协同机制十分重要。政企应急协同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预案要协同、信息要协同、联系人要协同、现场处置要协同。年内,要完成政企应急协同机制评估工作。

三、推进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确保稳定运行

一是统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2019年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调研情况,科学统筹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在市级层面各重点领域建设至少一支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同时,报请市政府出台《南通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

二是统筹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制度和相关标准,推动各地社会应急力量开展能力测评与提升工作。举办全市社会应急力量骨干培训班,促进社会应急力量能力整体提升。会同市消防支队研究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应急力量联训联演机制,开展应急队伍和人员技能比武活动;针对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开放训练场所,开展联训联演,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救援能力。

三是统筹社会应急力量保障。根据《应急管理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市民政、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南通市社会应急力量征用和补偿工作办法》,报请市政府出台。同时深入开展我市社会应急力量调研,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制定推动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办法,完善全市社会应急力量训练管理、协调调用、政策保障等措施。

四是急速提升业务支撑能力。组织举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应急管理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加强市、县两级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各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开展业务交流。开展信息采编、信息报送、舆情监测、舆情导控、信息分析研判的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的业务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实际需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提升救援能力为目标,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法,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研究探索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熟悉灾区情况、熟悉职责任务、熟悉救援力量、熟悉指挥协调要求。

四、推进重大风险清单管理管控,确保安全运行

一是实行重大风险清单管理。聘请第三方在对我市经济社会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我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清单。组织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重大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各类重大风险,分领域、分类型建立重大风险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三级响应标准。探索建立以重大风险为核心,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匹配的管理方式方法。

二是实行预案与风险匹配管理。根据有哪类重大风险,就必须有匹配的预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市各类重大风险,修编各类应急预案。完成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修编,持续推进对市级28个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的修编工作。加快推动各项预案出台实施,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贯;根据各类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应急响应手册。指导各地和市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督促各地开展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组织开展预案的实战演练。进一步贯彻执行去年出台的应急处置指南,严格遵循“快速隔离,科学处置,有效沟通,平稳善后”四个基本原则,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推动市各个部门和各地科学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及专项演练,通过演练熟悉、检验、完善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会同相关县(市)、区联合开展应急演练。推动企业加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对生产安全险情或事故的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将预案纳入日常管理,强化及时修编,制定预案的管理简本。

四是推动应急预案数字化建设。在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推动我市应急预案数字化建设,逐步完成纸面应急预案的数字化,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体系,规范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应急预案的数字化管理流程,最终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高质量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阶段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五、推进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确保规范运行

一是强化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出台《应急预案演练与应急处置评估规范》,确保应急预案演练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可以进行分析评估,并推动及时进行预案修编。认真梳理历年来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分析不同类别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特性,寻找内在规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评估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评估工作。

二是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厅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调查责任,提高调查工作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出现的迟报和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迟报、瞒报和影响大的典型事故,依法实行提级调查。完善监委、公安、工会等部门的调查处理协作机制,加大事故所涉企业和责任人的追究力度。进一步明确挂牌督办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规定,确保处理有力、处置到位。

三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后的规范管理。督促各地按照“24小时入库”“7天上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事故统计工作。创新事故统计方式方法,从事故行业、地区、类型、时间节点等方面查找普遍性和代表性,科学研判安全生产趋势动向,提出综合性警示和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和建议。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制度。深入推进各地对人员受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乡镇的监管工作,将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乡镇(园区)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以监管促整改,以监管促防范,努力达成压降安全事故的根本目标。修改完善并发布《对南通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和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定期进行公示,及时公布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的企业信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四是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核查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信访事项登记、受理、告知、交办、督办、报送等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专人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于属实的事故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聚焦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

本文共约字